昌都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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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昌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 2021-03-08   浏览次数:   【字体:

                                                     (2021年3月6日)

                                               昌都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徐伟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在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截止期限不足一月,我市参保排名处于全区末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缴费仍未清零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关键会议。会前,专题向卓嘎副市长做了请示汇报,市长对开好本次会议高度重视,提出了“务实高效、推进工作”的要求。刚刚,听取了11县(区)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情况的汇报,我们清楚地看到了大家的不懈努力和艰辛付出,在此,我谨代表市医保局党组向各位致以衷心的感谢。 

针对2021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尤其是部分建档立卡户贫困人员仍未参保缴费问题,要高度重视,剖根溯源,因地制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予以积极解决。下面,就如何做好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做到三个“充分认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绝不是一项简单孤立的工作,作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一环,它“牵一发而动全身”,关系到稳定发展大局,是保障民生、涵养民力的重要手段,它“落一子而满盘活”,与千家万户的生活息息相关,是医疗保障事业的有力支点。请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重要意义,从顾大局、惠民生、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出发,切实做好思想的先导、行动的对标。

(一)要充分认识到参保缴费是政治问题。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医疗保障制度是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题中之义,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有利于拓展基本医保的功能,放大保障效应,夯实医保托底保障和精准扶贫的制度基础。昌都地处雪域高原,医疗基础设施资源发展滞后,劳动力就业市场狭小,导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隐患十分突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靶向的是健康扶贫,是新时代背景下重要的政策议程,做好参保缴费工作,是我们的政治责任。

(二)要充分认识到参保缴费是民生问题。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庄严宣告,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在这场全面消除贫困的人民战争中,基本医保作为兜底线、防护伞的关键举措,靶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关注贫困家庭经济脆弱性、医疗资源供给均衡性、人民健康权利公平性等突出命题,关注的是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回应的是人民群众切身之痛,对于保障群众就医需求、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提高群众健康水平有着重要作用。

(三)要充分认识到参保缴费是社会问题。我国要全面建成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就是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方针,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基本要求,实现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奋斗目标,更好体现社会公平正义。在西藏、在昌都,思稳定、盼发展、求富裕是人民群众的心之所向、情之所系,医疗、养老也是农牧民群众的两大“后顾之忧”,开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就是要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兜住民生底线,让人民群众全身心地投入到昌都发展稳定事业中来,转移注意力到干事创业中去。

二、协同配合,坚持五个“统筹高效”

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等要求,结合各自职责,全面履职,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正视困难和压力,目标要再明确、任务要再压实、措施要再发力、督导要再加强,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保障高度负责的政治使命和责任担当,整合力量以非常措施推动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一)统筹高效抓目标。今年10月,我们将开启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聚焦目标任务,提前谋划,考虑周全,密切配合,确保征缴工作有的放矢、顺利开展。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做好参保缴费人员基础数据维护和共享,确保征缴工作有效衔接、征收信息高效实时回传,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

(二)统筹高效抓责任。按照“多方协作配合、便民高效服务、有序稳步推进”的原则,积极沟通协调解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过程中的问题,做到上下联动、横向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参保缴费工作有安排、有落实、有成效。税务部门要切实抓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征收管理,各县区要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征缴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宣传、指导和监督村(居)委员会的具体征缴工作。

(三)统筹高效抓业务。要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实效性,进一步充实服务力量,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经办人员综合素质和工作效率,创新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流程,在参保、缴费、报销等环节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周到的服务,以更加优质的服务吸引城乡居民参保续保,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统筹高效抓宣传。要继续加大宣传,进一步做好医疗保障政策解读和服务宣传,要充分运用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介平台,加强宣传力度。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驻寺管委会、社区两委班子等基层管理单位的群众工作优势,送医保政策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寺庙、进单位,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为老百姓算明白账、算明细账,调动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五)统筹高效抓督导。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具有惠民性、严肃性,若未在征期内完成征收工作,或出现错缴、漏缴、重复缴费等问题,将影响广大城乡居民的切实利益。各级医保部门要定期通报征收进度,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加强考核,对征缴工作中贯彻执行不力、推诿扯皮、工作不负责任的,一律严肃问责,确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收工作高质量完成。

三、把握关键,实现四个“全力确保”

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正确认识我市目前普通参保群众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仍未达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的实际情况,紧盯防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刚性任务,牢记使命职责,全面发挥医保职能作用,迎难而上,攻坚克难,不折不扣地将各项惠民政策贯彻到底、落实到底。

(一)全力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参保缴费。各县(区)人民政府、县(区)医保局、扶贫办务必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缴费工作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对标国家、自治区、市委、市政府持续巩固脱贫攻坚工作要求,县、乡、村三级层层落实部门义务,层层压实属地责任,借鉴兄弟地市、县区实际经验,采取有效措施,如结对帮扶干部职工利用帮扶资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结合各自实际、借助社会力量、结对帮扶力量、村集体经济、政府兜底等办法,在延长参保缴费期内务必做到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97817人全部参保缴费。

(二)全力确保全部享受待遇。各县(区)医保局、扶贫办、税务局要按规定落实好普通参保居民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待遇政策,抓紧落实信息录入和保费征缴,不能因参保信息未及时录入、部门间数据衔接不到位、缴费不及时等原因,影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时享受待遇。

(三)全力确保做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缴费状态。各县(区)医保局要会同扶贫办、税务局再次摸实应参保底数,建立健全相关台账、采取多种方式逐一排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缴费状态。重点排查未参保和未缴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逐个分析原因,找准症结,结合实际采取措施,逐个落实。

(四)全力确保加强沟通协作。各县(区)医保局要与扶贫办、税务局加强沟通协调,做到信息共享、数据对比,确保全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身份、参保状态等信息同步,同步做好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缴费、缴费错误人员统计和处理工作。各县(区)扶贫办要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应核尽核,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应参保人员名单,及时核实医保局、税务局反馈的存疑人员身份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政策改革,是国家为缩小城乡差距,顺利推进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采取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今年已是第二年了,今后就成为一项日常工作,望各县区、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提前谋划,确保此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真正惠及全部城乡居民,使广大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同志们,距离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截止时间已经不多,希望大家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上下齐心、共同担当、奋勇攻坚、迎难而上,以高标准、严要求、密切合作抓好落实,力争圆满完成这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任务。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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