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年 9 月 22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昌都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昌都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昌都市医疗保障局决算算数据说明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都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昌都市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市委对医疗保障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政府规章、规划和标准;拟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管理的规章制度、具体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各县(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实施及业务经办的监督、检查、指导、培训工作。
(二)贯彻落实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执行自治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标准,组织实施自治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五)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实施医疗保障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执行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并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全市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政府规章、规划和标准;拟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管理的规章制度、具体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各县(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实施及业务经办的监督、检查、指导、培训工作。
二、昌都市医疗保障局预算单位构成
(一)人员构成
昌都市医保局机构数1个,核定编制数27名,行政编制10名,核定领导职数4人,2021年末,我局领导班子配备5人,正县实职2人,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1人,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1人,党组成员、副局长1人。四级调研员1人,正科级7人,副科级7人,科员2人,实有人数22名。
(二)内设机构
昌都市医疗保障局内设3个行政科室,即:办公室(政工人事科)、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基金监督科)。2个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三)车辆情况
昌都市医疗保障局车辆编制4辆,2021年末,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昌都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决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昌都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决算数据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我单位年初预算收入3110.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97.7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12.24万元,支出年初预算安排为3110.03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二、收入总体情况
2021年,市财政下达我单位全年预算收入2482.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70.07万元,2020年结转收入1112.24万元。支出数为1597.80万元,结转数为884.52万元。
三、支出总体情况
2021年,我单位支出预算总量1597.80万元,同比2020年支出预算总量1979.42万元减少了381.63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组建时间较短,部分职责职能尚未完善,同时信息化等项目建设工作处于初期阶段,资金使用量较小。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1370.0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结转结余资金1112.24万元,总计财政拨款收入2482.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2.47万元,项目支出1479.84万元。2021年决算总支出1597.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为933.11万元,项目支出决算为664.68万元,决算结转金额为884.5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70.07万元,比上年当年拨款数2661.14万元减少1291.07万元,主要原因:2020年结转结余资金量较大,当年财政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70.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27万元,占4.25%;卫生健康支出1264.99万元,占92.33%。住房保障支出46.81万元,占3.4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当年拨款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三公”经费预算17.06万元,决算数85.61万元,对比差异为68.55万元,差异原因是:年中追加公务用车购置费71.85万元,无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费用。本年度支付公务用车购置款71.85万元、车辆维护费13.76万元。预决算对比差异为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无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费用。
(2)会议费支出情况:2021年会议费支出为0.48万元,2022年会议费支出为1万元、增加了0.52万元。
(3)培训费支出情况:2020年培训费支出为69.97万元元,2021年培训费支出为34.36万元,减少35.61万元。
(4)其他对部门影响较大的支出情况:2021年度,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公务车辆更新配备购置资金的通知》(昌财社指〔2021〕58号)要求,我局新购置公务用车一辆,共71.8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1370.0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结转结余资金1112.24万元,总计财政拨款收入2482.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2.47万元。2021年决算总支出1597.80万元,基本支出决算数为933.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84.04万元,公用经费149.0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7.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1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数85.6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76,公务用车购置费71.8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了68.55万元,原因是:年中追加公务用车购置费71.85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安排用于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合计149.0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77.2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71.8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底,我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出行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为2辆公务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项目项目预算收入总额1489.84万元(当年财政拨款项目资金616.12万元,结转项目资金873.72万元),2021年决算项目支出664.68万元,结转项目资金825.16万元。
项目经费结转情况如表所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结余(元) |
1 |
医疗保障能力提升 |
3225700 |
2 |
医保信息化建设 |
4692600 |
3 |
医保资料档案管理经费 |
11078 |
4 |
宣传工作经费 |
42600 |
5 |
党风廉政工作经费 |
1432 |
6 |
车辆保险费 |
4273.98 |
7 |
医保改革、政策培训 |
10240 |
8 |
县乡两级医保经办人员培训经费 |
85300 |
9 |
医疗保险网络维护费 |
100000 |
10 |
手续费 |
55465.83 |
11 |
党建工作经费 |
22926.44 |
我局结转资金占比较重的项目为医疗保障能力提升资金和医保信息化建设资金,结转资金较多原因为:我局组建时间较短,部分职责职能尚未完善,导致资金使用方面不能及时支出,同时信息化建设工作处于初期阶段,资金使用量较小,
我局项目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目标不够明确,项目计划完成情况难以衡量。项目绩效目标不明确,不切合实际情况,难以发挥绩效目标对项目实施的指导监督作用。项目绩效目标不明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项目的总体目标为实施项目完成内容,未设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二是跨年度实施的项目未设置分年度目标;三是设置的量化指标与现实情况不符。
原因分析:因我局无专业财务人员,导致预算管理水平不高,对绩效目标编制能力有限,影响项目绩效评价。
改进措施:加强预算管理,规范项目预算编制,切实做到编制的项目预算依法依规有据可依,严格执行预算编制的相关规定,提高项目预算的准确率;严格预算执行,及时通报项目实施进度,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提供资料,尽快拨付项目资金,提高预算执行率。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无
(六)政府债务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和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