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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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昌都市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市委对医疗保障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政府规章、规划和标准;拟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管理的规章制度、具体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各县(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实施及业务经办的监督、检查、指导、培训工作。
(二)贯彻落实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执行自治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组织实施自治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五)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实施医疗保障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执行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并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全市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政府规章、规划和标准;拟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管理的规章制度、具体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各县(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实施及业务经办的监督、检查、指导、培训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纳入昌都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为昌都市医疗保障局机关,无下属单位。昌都市医疗保障局内设3个行政科室,即:办公室(政工人事科)、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基金监督科)。2个所属参公事业单位: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二)人员构成
昌都市医保局核定编制数27名,行政编制10名,事业编制17名,目前在编在岗22人,其中:正县级4名(党组书记、副局长1名;党组副书记、局长1名;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2名),副县级3名(党组成员、副局长1名;办公室主任、四级调研员1名、待遇保障科科长、四级调研员1名),正科级7名,副科级7名,一级科员1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市医保局下设1个党支部,现有党员19名。
(二)车辆情况
昌都市医疗保障局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1477.52万元,支出总计1477.52万元,与2022年度收入总计3293.37万元相较,收入减少1815.85万元,与2022年支出总计3286.22万元相较减少1808.70万元,下降比例分别为55.14%和55.04%。主要原因是:2022年中拨入了金额较大的大骨节病患者救治补助项目资金,2023年无此项目资金,2022年有结转结余资金构成收入和支出,2023年无结转结余资金。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1477.52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本年收入决算数3244.84万元减少了1767.32万元,下降比例主要原因是:2022年中拨入了金额较大的大骨节病患者救治补助项目资金,2023年无此项目资金。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的年初结转结余7.15万元,减少7.15万元,减少比例为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局将2022年度结转结余资金7.15万元上缴国库。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1477.52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836.08万元,占总支出比重56.59%,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52.28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50.91%;公用经费支出83.80万元,占总支出比重5.67%。项目支出641.44万元,占总收入占总支出比重43.41%。较2022年度决算数3286.22万元减少1808.70万元,下降55.04%,主要原因是:2023年较2022年无金额较大的大骨节病患者救治补助项目资金支出。
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7.1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局无结转结余分配资金,且2022年度结转资金7.15万元于2023年上缴国库。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1477.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7.5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1477.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6.08万元,占56.59%%;项目支出641.44万元,占43.4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77.52万元,支出1477.52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3244.84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767.32万元,下降54.47%,主要原因:相较于2022年,2023年无大额大骨节病患者救治补助项目资金收入。支出与2022年决算数3286.22万元相较减少1808.70万元,下降55.04%,主要原因:相较于2022年,2023年无大额大骨节病患者救治补助项目资金支出。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7.1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我局于2023年上缴国库2022年度结转资金7.15万元。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7.1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局无结转结余分配资金,且2022年度结转资金7.15万元于2023年上缴国库。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7.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与2022年度的3244.84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67.32万元,下降54.47%,主要原因是:相较于2022年,2023年无大额大骨节病患者救治补助项目资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7.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卫生健康支出1345.72万元,占91.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07万元,占5.22%;住房保障支出54.73万元,占3.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39.70万元,支出决算为1477.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11%。其中:
1.医疗保障管理事务。年初预算为1437.52万元,支出决算为12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年底调减了部门预算的人员经费支出、项目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83.59万元 ,支出决算为77.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年底调减了部门预算的人员经费支出。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年初预算为55.90万元,支出决算为46.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3.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年底调减了部门预算的人员经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62.69万元,支出决算为54.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3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年底调减了部门预算的人员经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6.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52.28万元,本年度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的医疗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退休费、驻村生活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83.80万元,本年度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通讯补贴、食堂补助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无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无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无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无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53万元,支出决算为19.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加0.85万,增长4.6%,主要原因是:随着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医保工作任务增加,下乡、出差等次数增多,公务用车频率较高,造成三公经费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53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5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5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相等。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0.85万,增长4.6%,增长主要原因是随着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医保工作任务增加,下乡、出差等次数增多,公务用车频率较高,造成“三公”经费相应增加。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2023年,我局继续坚持“项目建设年”目标要求,聚焦医保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通过扎实推进医保信息平台技术维护服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品制作、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检查、医保监控中心系统建设、全市130个乡镇卫生及8个村(居)卫生室医保结算系统建设、医保经办辅助服务等项目开展,为落实落细各项医保便民利民措施夯实了基础。2023年度我单位自评项目共计6个,项目年初预算总数为750.30万元,全年预算数为641.44万元,年底预算执行数为641.44万元。从项目绩效自评来看,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相关项目的实施提升了我局医保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夯实医保信息化基础,也同时为加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力度提供经费保障,有效提升综合监管、宣传引导、经办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
我单位2023年重大自评项目共1个,即2023年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全年预算数411万元,2022年结转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260.30万元,资金总额共计671.30万元。
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全年预算数为671.30万元,执行数为621.01万元,完成预算的92.51%。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总体目标为:提升医保信息化水平,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升综合监管、宣传引导、经办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医疗保障服务,并加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合理有效使用。阶段性目标为:在项目预算年度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确保当年医疗保障工作任务的完成。2023年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预期目标按要求基本完成,各项项目稳步推进开展,不断总结经验,重视项目质量,力求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达到预期效果。
2023年,我局以2023年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资金实施的13个项目金额共计401.69万元,其中:医保基金监管宣传月宣传品制作项目9.45万元;医疗保障经办辅助业务服务费96.66万元;医保监控中心系统建设项目85.10万元;医疗保障经办能力提升培训7.96万元;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培训13.90万元;“医保服务”微信公众号及后台管理系统开发技术服务项目28.80万元;无人值守自助医保服务终端采购项目24.60万元;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检查59.10万元;基层医疗机构医保政策宣传牌采购项目6.21万元;基层医疗机构医保结算系统业务培训13.68万元;医保政策宣传品制作项目30.3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推进暨业务培训项目25.33万元;征订《中国医疗保险杂志》0.6万元。截至2023年末,13个项目于当年实际全部支付完成12个,项目支出共计:360.71万元,余50.29万元结转至2024年继续使用。50.29万元未在当年完成支付原因为:医疗保障经办辅助业务服务费合同签订金额共计96.66万元,2023年已支付完成55.68万元,剩余40.98万元尾款,合同约定于2024年5月支付。剩余9.31万元为当年节省项目预算资金剩余金额,未安排当年项目使用,已计划安排用于2024年医保基金监管宣传月宣传经费。2022年结转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资金实施了2022年度实施的4个项目尾款:2022年度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维护费尾款49万元、2022年度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项目尾款41.70万元、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品制作项目尾款10万元、基层医保结算服务系统建设项目款159.60万元等。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2023年我局科学有效地使用重大项目资金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预算绩效目标的设定还有不足,对现行的预算绩效管理不适应,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精准化还有待提高。
(三)部门评价结果(预算部门填写,部门所属单位不需填写)
经自评,我部门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综合情况为优秀,2023年我部门6个自评项目,均按计划支出。
(四)财政评价结果(如有)
无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XX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83.8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16万元,降低0.19%。主要原因是: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年底调减了公用经费中的水费预算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昌都市医疗保障局部门(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XX平方米,业务用房XX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XX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XX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出行。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注: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