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医疗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昌都市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等法律法规及权责清单要求,昌都市医疗保障局严格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持续强化医保基金监管。现将2025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许可情况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我市医保部门权责配置,我局不具备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资格。本年度未实施相关行政许可事项。
二、行政强制情况
2025年度,我局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三、行政处罚情况
2025年度,我局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坚持以预防为主、惩防结合的原则,综合运用机构自查、智能监控数据筛查、日常巡查、专项审计、飞行检查、“全覆盖”检查等多种监管手段,对全市297家定点医药机构累计开展各类检查27次。通过检查与整改,全年累计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684.61万元,有效维护了基金安全,规范了医疗服务行为。
四、“双随机、一公开”情况
为深化医保基金监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保持监管高压态势,2025年,我局联合市公安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医保基金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重点对昌都市人民医院、昌都市藏医院、昌都市妇幼保健院、昌都加卡尼伟藏医康复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第九五五医院等5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已现场督促整改到位,实现了监管闭环。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6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依法行政,聚焦基金安全主线:一是持续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日常核查、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力度,尤其加强对精神类专科医院等重点机构的监管。二是深化部门协同,健全与公安、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三是提升执法能力,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运用智能监控等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精准度。四是推进公开透明,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特此报告。
⠂ ⠼/span>昌都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2月5日